信息名称:关于同意武进巾帼劳动服务中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315/2011-00078
主题分类:人才工作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人社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1〕127号
产生日期:2011-07-06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1-07-12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同意武进巾帼劳动服务中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关于同意武进巾帼劳动服务中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常人社发〔2011〕127号

武进巾帼劳动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职业技能培训的请示》已悉。经审核,材料、场地基本符合职业培训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举办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职业(工种):家政服务员、花卉园艺师、插花员。

  三、培训等级:初、中级、高级。

  四、招生范围:常州地区。

  望你中心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劳社培[2008]15号)要求,并在开班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备案,在办学过程中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为我市培养更多优秀技术技能人才。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职业 培训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