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确定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医保定点资格的通知 常人社发(L)〔2010〕14号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劳社医〔2005〕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吴家场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紫云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家单位为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常州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