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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确定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常青社区卫生服务站等4个单位医保定点资格的通知 常劳社医 (2010) 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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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劳社医〔2005〕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常青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金百国际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朝阳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采菱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常州 市 卫 生 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