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同意常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开展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315/2009-00071
主题分类:人才工作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其他 市人社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劳社培〔2009〕23号
产生日期:2009-10-10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09-10-1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同意常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开展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关于同意常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开展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常劳社培〔2009〕23号

常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你单位关于面向社会举办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的申请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经对你们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实际办学情况的审核,批复如下:

  1. 同意你单位面向社会举办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

  2. 培训机构名称:常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3. 机构性质:公办

  4. 办学地址: 常州市局前街28号

  5. 负责人: 唐庆忠

  6. 招生范围:常州市

  7. 办学许可职业(工种)、层次:

  人力资源管理师:技师、高级技师

  职业经理人:技师

  育婴师:中级

  心理咨询师:高级、技师

  公共营养师:中级、高级

  美容师:中级

  维修电工:初级、中级

  厨师:初级

  中式点心师:初级、中级

  保健按摩师:初级

  8. 备案批复有效期:两年

二○○九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职业技能 培训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