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给常文华等3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613/2021-00012
主题分类:司法 体裁分类:决定 组配分类:其他 市司法局:部门其他
文件编号:常司发〔2021〕10号
产生日期:2021-02-19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2-26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关于给常文华等3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常州市司法局关于给常文华等3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常司发〔2021〕10号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常文华、潘曙光、许海军等3名同志在2018、2019、2020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

    根据常人社发〔2014〕2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给予常文华、潘曙光、许海军等3名同志记三等功。


常州市司法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