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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20〕1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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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报批<常州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政务办〔2020〕1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不见面审批和“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一网通办”受办分离及数据提升模块、常州市“互联网+监管”模块、常州市政务服务智慧大厅模块、常州市一体化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化模块、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应用分析及可视化展示模块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780万元,资金来源为信息化建设经费640万元、经营收入140万元。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20-320402-65-01-348768)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