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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常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常司办〔2020〕14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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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司法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的参与热情,更好地总结、宣传、推广我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决定在全市开展“2019年度常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在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底受理且已办结的医患纠纷案件。 二、评选条件 选报的案例内容要具有指导、示范和借鉴意义,有利于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推行,能够体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成效。案例应具备以下特点: 1、指导性。选报案例要体现指导性,要重视优秀案例对同类案件的示范和指导作用。 2、真实性。选报案例要尊重事实,是各医患调处中心调解医患纠纷的真实案例,能够反映工作的客观状况。 3、创新性。选报案例要能够反映我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崭新面貌、创新举措、突出成效,以及新形势新任务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新要求新定位。 4、规范性。选报案例要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凡涉及个人隐私,可能违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案例,未经技术处理不得选报。 三、评选名额 10件优秀案例。 四、案例格式 相关格式要求参见附件。 五、评选方法 评选推荐工作根据面向基层、层层推荐、逐级审核的原则实施。各辖市(区)司法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分别推荐5个案例,由市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10件优秀案例。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优秀案例的选报、评选是促进我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切实抓紧抓好。认真落实选报责任,动员广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案例的编写工作,将其作为总结工作、提炼经验、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努力取得实效。 (二)注重质量。各地要根据案例编写要求,加强对案例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指导性审查,严把案例选报质量关,努力将富有特色、内涵丰富、启迪性强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优秀案例报送上来。 (三)上报评选。案情简介字数在200字左右;案情详细情况字数在2500字左右。上报的案例材料须附电子版,内容以电子版为准。各单位请于2020年5月15日前向市局促进处邮箱(czsfjjcc@163.com)报送。市局将于5月下旬组织相关专家评审,评选出的优秀案例适时予以公布。联系人:祝嘉,联系电话:0519-85681668。 特此通知。
常州市司法局 2020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9年度常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典型案例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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