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 索 引 号:014109779/2002-00002 |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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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 |
发布机构:国务院 |
| 生成日期:2002-09-29 |
公开日期:2002-10-05 |
废止日期:有效 |
| 内容概述:本条例界定了适用范围,规定了管理部门,明确了营业场所设立、经营和处罚事项。自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2001年4月3日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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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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