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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将2026年第一批拟废止的常州市地方标准(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书面文件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联系地址: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科,邮编:213001,联系电话:0519-88588178。
附件:常州市地方标准拟废止名单(2026年第一批)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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