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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常州市直邮协会连续2年以上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2022-2024年度的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常州市直邮协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可自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上述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1016室
邮政编码:213000
联系电话:0519-85681597
常州市民政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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