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经核查,苏州锦华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锦华企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常320401202106)有效期已届满,且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续,我局拟依法注销该经营许可证。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相关企业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19-86907201
特此公告。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