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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落实好我市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和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1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及确认期限
2026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相关单位须在政策执行期限到期前满足补助条件),单位申请及确认期限截至2027年3月31日。相关单位未在截止办理日期前申请补助、进行确认操作或完善账户信息的,视为放弃享受。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保障
根据苏人社函〔2026〕162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24〕22号)文件精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在统筹中央、省就业补助资金后,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由市、区财政各半承担,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常州经开区自行承担。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审核方式
省人社厅定期下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明细,由各辖市区(包括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经办机构比对人社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检验接口、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信息进行复核,确认享受单位资格及人员身份后,通过省人社厅网上博彩官网服务大厅向单位发送是否接受补助的确认信息,经单位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发放。
各辖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服务水平,做好资金保障,强化风险防控,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各辖市区要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信息比对、审核及资金发放相关工作。开展事前比对与事后核查。要拓宽宣传渠道,开展政策解读,扩大政策受益面。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主管局报告。
附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和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2026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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