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统计局,市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关于明确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苏统函〔2026〕60号)要求,自2026年起,我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执行国家统计局统一合格标准,不再单独划定省定线。2025年参考考生继续使用省定线70分,仅在2026年度职称评审中有效。
常州市统计局
2026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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