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2-00015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生态环境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环办[2012]89号
产生日期:2012-06-09
发布机构: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2-06-1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加强和规范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了《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环办[201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指导和推动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2010年我部印发了《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环发〔2010146号)。为加强和规范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已经部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

 

环办[2012]57号附件

  

  二○一二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应急 标准化 验收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