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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体育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成立常州市水上活动管理办法立法起草工作机构的通知 常体发〔2024〕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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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文体广旅局(文体旅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 《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24年3月1日施行。该条例明确实施后一年内须配套出台《常州市水上运动管理办法》。2024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常政办发〔2024〕3号文件)确定《常州市水上活动管理办法》作为2024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调研项目,由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牵头负责。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河道保护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常州市水上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办法》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的起草工作机构、专家顾问团队,以加强对《办法》立法起草的领导和协调,保障起草工作顺利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峰 常州市体育局局长 严 俊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陈 杰 常州市体育局副局长 姜 海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管明生 常州市体育局综合处二级主任科员 王 彬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策法规(行 政服务)处处长 吴 霞 常州市竞赛管理中心主任 二、立法起草工作小组 组 长:陈 杰 常州市体育局副局长 姜 海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管明生 常州市体育局综合处二级主任科员 王 彬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策法规(行政服务)处处长 周晓明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规划发展处处长 杨华健 常州市水利局运管处处长 吴 霞 常州市竞赛管理中心主任 张 建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院长、教授 高诚刚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副教授 张爱娥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副教授 伍 瑾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平等权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 丁 柳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 李成罡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 李一萱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 陈华典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 朱雨薇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 三、专家顾问 成 员:李仲一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运动二部部长 彭林武 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副校长 朱海明 江苏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朱长河 江苏省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主任 周 刚 常州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王腊生 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分党组副书记(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州大学兼职教授 彭诚信 上海交通大学凯源法学院院长、教授 胡 铭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教授 李瑞林 原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现任中国滑水潜水摩托艇运动联合会主席 李押宝 原常州市竞赛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部署立法工作,全面掌握立法工作整体进展情况、做法,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起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草案编制工作。同时设立专家顾问团队,主要给草案起草提供专业的合理建议。 常州市体育局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