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常检云”全域数字法律监督体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23〕91号 |
|||||||||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你单位《关于“常检云”全域数字法律监督体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检发〔2023〕4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我市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实现数据深度治理、线索智能推送、研判智慧分析、办案辅助决策等功能,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检云”全域数字法律监督体系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法律监督资源中心、监督建模、统计展示、检察业务数据研判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7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代码:2311-320400-04-04-363877)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