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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生育津贴补发名单公示 | |||||||||||||||||||||||||||
根据《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请示的复函>(苏医保函〔2022〕151号)的通知》常医保待遇〔2022〕7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生育津贴补发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22日。 附件:生育津贴补发名单 注意事项: 1.补发名单按参保统筹区划分,为截止2022年2月10日,女职工尚在享受原政策规定产假期间的人员,采取“免申即享”的模式,无需申请。 2.2022年7月10日以后办理核定生育津贴的人员已按最新的产假天数发放,不再享受补发。 3.若有单位女职工未在公示名单,但截止2022年2月10日尚在享受原政策规定产假期间的,可以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补发申请,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符合规定的予以补发。 4.公示结束后,补发的钱将分批次原渠道发放。 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生育津贴补发名单,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生育津贴补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