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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关于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部分专业实习材料费试行收费标准转正和新增核定的批复 常发改〔2024〕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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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智能控制技术、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实习材料费试行期届满转正申请》、《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实习耗材收费的请示》悉。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和职业高中收费并轨的通知》(苏价费〔2000〕228号、苏财综〔2000〕123号)和常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关于下发<常州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特殊专业实习材料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常价费〔2007〕233号、常财综〔2007〕3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校对以下专业按下列标准收取实习材料费: 一、实习材料费试行收费标准转正 1. 智能控制技术专业:600元/生.学年; 2.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600元/生.学年。 二、核定新增专业实习材料费试行收费标准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 900元/生.学年。 上述新增专业实习材料费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新生入学起试行,试行期2年。试行期届满前3个月应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申请办理正式收费标准手续,以便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请你校接文后即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变更报告手续,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同时,应按财政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实习材料收费的规范管理。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