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常环执法〔2020〕57号 |
|||||||||
各直属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苏环办〔2020〕172号)要求,我局重新修订了《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将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部门职责,认真贯彻实施。2019年12月28日印发的《常州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常环执法〔2019〕119号)同时废止。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