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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委党校校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7〕2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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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委党校: 你校常校发〔2017〕51号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市委党校硬件设施优化提升,进一步改善党校办学条件,原则同意你校实施校区维修改造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星园路288号常州市委党校内,维修改造涉及施工总面积6858.17平方米,具体包括学员就餐的厨房、餐厅、卫生间、外立面;学员宿舍楼外立面;教学楼、图书馆的卫生间;行政楼的卫生间和屋面;校园给水系统和局部排水设施改造。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332.23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7-320400-82-01-364698)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