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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增我市市本级及武进区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收付费病种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6〕1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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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计委、民政局、物价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人社发〔2015〕230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现在《关于我市市区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4〕155号)、《关于进一步扩大我市市本级及武进区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收付费试点病种的通知》(常人社发〔2015〕304号)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我市市本级及武进区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收付费试点病种(详见附件1)。 本通知涉及病种相关收付费流程、方法等均按《关于我市市区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4〕155号)相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溧阳市、金坛区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照市级统筹精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附件:1.常州市市本级及武进区部分按病种收付费病种结算价格和个人自付比例 2.面瘫(面神经炎)、腰椎间盘突出症射频消融术治疗、经尿道膀胱碎石取石术住院治疗、肛瘘四种疾病的住院治疗临床路径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物价局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1 常州市市本级及武进区部分按病种收付费病种结算价格和个人自付比例
《常州市市本级及武进区部分重大疾病结算价格 和个人自付比例》说明
一、关于临床路径 按病种收付费的医疗服务应严格执行附件1中注明文号的卫生部临床路径,执行其进入路径条件、诊疗方案、住院流程,尤其对附件1说明栏中标注的项目内涵须严格遵守。《面瘫(面神经炎)中医临床路径》、《腰椎间盘突出症射频消融术临床路径》、《经尿道膀胱碎石取石术临床路径》、《肛瘘临床路径》见附件2。 二、关于个人自付比例 对符合《常州市市区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常政规〔2011〕10号)规定救助条件的参保人员,试点病种个人自付比例均为10%。 三、关于计价单位 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因病情变化发生的同病种多次入院治疗费,可以按本通知规定实行按病种收付费一次。其中,参保人员执行按病种收付费出院后7天内因同一病种在同一医院住院治疗的,两次住院费用合并按病种收付费一次。 四、关于医院资质 提供按病种收付费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诊疗技术资质。
附件2
面瘫(面神经炎)中医住院治疗临床路径
路径说明:本路径适合于西医诊断为面神经炎的患者。 一、面瘫(面神经炎)中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面瘫(TCD编码:BNV120)。 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面神经炎(ICD-10编码:G51.802)。 (二)诊断依据 1.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针灸学》 (石学敏主编,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社,2007年)。 (2)西医诊断标准:参照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神经病学》第五版(王维治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年)。 2.疾病分期 (1)急性期:发病15天以内。 (2)恢复期:发病16天至6个月。 (3)联动期和痉挛期:发病6个月以上。 3.证候诊断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面瘫(面神经炎)诊疗方案”。面瘫(面神经炎)临床常见证型: (1)风寒袭络证 (2)风热袭络证 (3)风痰阻络证 (4)气滞血瘀证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面瘫(面神经炎)诊疗方案”。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面瘫(面神经炎)。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面瘫(TCD编码:BNV120)和面神经炎(ICD-10编码:G51.802)的患者。 2.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若在治疗期间无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3.因格林巴利综合征、耳源性疾病、腮腺炎、颌后化脓性淋巴结炎、神经lyme病、后颅窝肿瘤或脑膜炎、听神经瘤、小脑桥脑脚蛛网膜炎等导致的周围性面瘫或各种原因导致的中枢性面瘫患者,不进入本路径。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四诊合参,收集该病种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舌、脉特点。注意证候的动态变化。 (七)入院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头颅CT或头颅MRI(也可在门诊完成)。 (2)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 (3)肝功能、肾功能、血糖、凝血功能。 (4)心电图。 (5)胸部透视或胸部X线片 2.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根据病情需要而定,如血脂、电解质、抗“O”、类风湿因子、C-反应蛋白、血沉、神经兴奋性试验(NET)),最大刺激试验(MST)),面神经电图(ENOG)),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等。 (八)治疗方案 1.针灸治疗采用循经与面部局部三线法取穴针灸治疗。 2.辨证选择口服中药汤剂 风寒袭络证:祛风散寒,温经通络。 风热袭络证:祛风清热,活血通络。 风痰阻络证:祛风化痰,通络止痉。 气虚血瘀证:益气活血,通络止痉。 3.其他疗法。 (九)出院标准 1.临床症状消失或明显好转,面肌功能障碍恢复或大部分恢复。 2.症状总积分较治疗前下降30%以上。 3.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 (十)有无变异及原因分析 1.病情加重,需要延长住院时间,增加住院费用。 2.合并有其他系统疾病者,住院期间病情加重,需要特殊处理,导致住院时间延长、费用增加。 3.治疗过程中发生了病情变化,出现严重并发症,退出本路径。 4.因患者及其家属意愿而影响本路径的执行,退出本路径。
腰椎间盘突出症射频消融术住院治疗临床路径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ICD-10:M51.0↑ G99.2* /M51.1↑ G55.1*/M51.2) 行椎间盘射频消融术(ICD-9-CM3: 80.59001)治疗。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骨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外科学(下册)》(8年制和7年制教材临床医学专用,人民卫生出版社) (一)病史:单侧或双侧神经根损伤或马尾神经损伤的症状。 (二)体征:单侧或双侧神经根损伤或马尾神经损伤的阳性体征。 (三)影像学检查:有椎间盘突出或脱出压迫神经根或马尾神经的表现。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骨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外科学(下册)》(8年制和7年制教材临床医学专用,人民卫生出版社) (一)腰椎键盘突出症诊断明确。 (二)非手术治疗无效或复发,症状较重,影响工作和生活者。 (三)神经损伤症状明显、广泛。 (四)拒绝开放手术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7-15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一)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 0:M51.0↑ G99.2* /M51.1↑ G55.1*/M51.2腰椎间盘突出症疾病编码。 (二)如患有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三)不合并腰椎管狭窄及腰椎不稳定。 六、术前准备3-5天 (一)必须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血电解质、血糖; 3.凝血功能; 4.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梅毒); 5.胸片、心电图; 6.腰椎正侧双斜位及过伸过屈侧位片、CT和/或MRI; (二)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 1.肺功能、超声心动图(老年人或既往有相关病史者); 2.对于部分诊断不明确的患者,术前可能需要肌电图、诱发电位检查、椎间盘造影、小关节封闭、神经根封闭或硬膜外封闭以确诊; 3.有相关疾病患者必要时请相应科室会诊。 七、选择用药 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2-5天 (一)麻醉方式:局麻 (二)手术方式:CT引导下射频消融术。 九、术后住院恢复4-11天 (一)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血常规、尿常规、生化。 (二)术后处理: 1.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 2.术后镇痛:参照《骨科常见疼痛的处理专家建议》; 3.激素、脱水药物和神经营养药物; 4.术后康复:腰围保护下逐渐进行功能锻炼。 十、出院标准 (一)体温正常,常规化验指标无明显异常。 (二)症状缓解。 (三)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一)围手术期并发症:针道感染、神经血管输尿管损伤、硬膜外血肿、疗效欠佳需要综合保守治疗或开放手术等造成住院日延长和费用增加。 (二)内科合并症:老年患者常合并基础疾病,如脑血管或心血管病、糖尿病、血栓等,手术可能导致这些疾病加重而需要进一步治疗,从而延长治疗时间,并增加住院费用。 (三)治疗椎间隙的选择:由于病情不同,选择不同责任椎间隙进行单侧或双侧治疗,可能导致住院费用存在差异。
经尿道膀胱碎石取石术住院治疗临床路径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膀胱结石(ICD-10:N21.000) 行膀胱镜下碎石取石术(ICD-9-CM-3:57.1904)。 二、诊断依据 《泌尿外科疾病诊疗指南(第2版)》(医学卫生出版社) (一)临床表现:尿流中断、尿频、尿痛及肉眼血尿等。 (二)体格检查:多无明显体征。必要时行泌尿系超声、KUB及尿常规等。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泌尿外科疾病诊疗指南(第2版)》(医学卫生出版社) (一)一般治疗:包括多饮水、排石治疗,改善尿潴留症状,包括行导尿术。 (二)手术治疗:经尿道机械碎石取石术 四、标准住院日为1-3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一)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膀胱结石(ICD-10:N21.000)疾病编码。 (二)膀胱结石直径1.0-2.0cm; (三)膀胱结石合并尿道轻度狭窄者; (四)尿道结石引起嵌顿者; (五)膀胱结石合并前列腺增生者; (六)膀胱多发结石 以上情况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0-1天 (一)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心电图、胸部X线平片。 (二)必要时行泌尿系彩超、尿路平片等。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一)预防性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建议使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明确感染患者,可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推荐五水头孢唑林钠肌内或静脉注射: 1.成人: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 2.儿童:平均一日50-100mg/kg,分2-3次给予; 3.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分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分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分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每18~24小时0.25g。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 4.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5.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二)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总预防性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八、手术日为入院当天 (一)麻醉方式:椎管内麻醉; (二)手术置入物: 1.双J管(输尿管支架管); 2.弗雷氏尿管(16#双腔) 3.术中用药:麻醉常规用药术 九、术后住院恢复1-3天 (一)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尿路平片,尿常规,余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安排; (二)术后用药:抗生素选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用药时间为24小时。 十、出院标准 (一)KUB显示结石清理干净; (二)拔出尿管后排尿正常; (三)无需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一)术前检查:严重的泌尿系感染,需要控制感染后再行手术治疗 (二)膀胱镜下碎石取石术一般作为首选的治疗方法,但是如果结石直径过大、质地坚硬可以考虑行膀胱镜下钬激光碎石术。
肛瘘临床路径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肛瘘(ICD-10编码:K60.301)。 行西医肛瘘切除术(ICD-9CM3:49.12002)或中医肛瘘挂线术(ICD-9CM3:49.73002) 二、诊断依据 1.疾病诊断 (1)病史:反复发作的肛周肿痛、流脓,急性炎症期可发热。 (2)局部检查:视诊可见外口形态、位置和分泌物。浅部肛瘘肛门周围可触及索状物及其行径。直肠指诊可触及内口、凹陷及结节。 (3)辅助检查:探针检查、必要时行CT或MRI定位诊断。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1.手术切除瘘管。 2.术后使用抗菌药物、止血、止痛药物、消肿药物等。 四、标准住院日15-21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肛瘘疾病; 2.无手术禁忌症;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4.患者同意接受手术。 六、术前准备1~2天,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1.血、尿、粪三大常规; 2.凝血功能检查; 3.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 4.肝肾功能; 5.血糖; 6.电解质检查; 7.心电图; 8.胸部X线片; 七、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 1.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应用抗菌药物; 2.术前按感染性疾病选择使用抗菌药物; 3.术后视伤口情况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4.必要时肛瘘分泌物细菌培养+药敏试验。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3天 1.麻醉方式:连续硬膜外麻醉或鞍麻。 2.手术方式:肛瘘切除术或肛瘘切开挂线术。 3.必要时输血。 4.病理:术后标本送病理检查。 九、术后住院恢复12-18天 1.术后返回病房暂禁饮食6小时后,开始进食流食,进而恢复至普食(忌食辛辣刺激)。 2.术后伤口换药1-3次/日; 3.使用抗菌药物; 4.复查血常规; 5.术后异常反应处理: (1)疼痛处理:酌情选用镇静药、止痛药; (2)术后尿潴留的预防及处理:理疗、导尿等; (3)伤口渗血处理:换药、出血点压迫或使用止血剂; (4)排便困难:口服软化大便药物,必要时诱导灌肠; (5)创面水肿:使用局部或全身消水肿药; (6)术后继发出血的处理:压迫、填塞止血,必要时手术止血; (7)其他处理:呕吐、发热、头痛等,对症处理。 十、出院标准 1.患者一般情况良好。 2.伤口生长良好,肛门肿痛流脓症状消失。 3.肛门部术口无异常分泌物,无明显水肿、出血。 十一、有无变异及原因分析 1.手术后出现继发切口感染或持续性大出血、下肢静脉血栓等其他严重并发症时,导致住院时间延长与费用增加。 2.伴发其他基础疾病需要进一步明确诊断,导致住院时间延长与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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