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25-0000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人社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24〕169号
产生日期:2024-12-31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5-01-06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48号)、《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常政规〔2021〕4号),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至每月515元。
关于调整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

常人社发〔2024〕16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为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48号)、《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常政规〔2021〕4号),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至每月515元。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