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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层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民政厅办公室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办公室 省总工会办公室 团省委办公室 转发关于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 的通知》的通知 常农工办〔202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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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民政厅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省总工会办公室团省委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共同做好进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并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常州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