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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9号的答复 常城管复〔2024〕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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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晓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常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导则>进行全面宣贯的建议》已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培训宣贯。将《导则》培训工作纳入今年市绿化管理指导站的全年培训计划,组织各辖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绿化管理单位、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养护管理单位、以及涉及绿化的相关部门等,集中开展《导则》培训宣贯,学习贯彻《导则》内容,强化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人员的道路安全意识,规范道路绿化设计施工管理。 二、强化导则执行。市、辖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工程前期方案审查和后期施工验收,将《导则》有关要求纳入绿化专项考核细则,针对目前道路绿化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落实整改。 三、做好行业宣传。通过制作小视频、小短片等方式,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有针对性的推广至各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建立道路绿化建设示范段,将《导则》作为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施工技术审查和养护管理标准使用,注重道路绿化设计施工的艺术性、技术性和科学性。 分管领导:史小平 经 办 人:戚维平 联系电话:85682922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