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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市级节水型机关和节水型单位的通知 常水资〔202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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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各辖市、区水利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常州经开区农工局: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共机构用水效率,健全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切实强化节水日常管理、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型设备,根据《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节水型机关创建标准(暂行)〉的通知》(常水资〔2020〕8号)、《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常水资〔2015〕6号)和《常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州市水利局、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公共机构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常公节〔2020〕5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积极开展节水型机关和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经单位自主申报、各辖市、区初审(直属单位由市初审)和市组织考评,2020年共有309家机关和12家单位达到节水型机关和节水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名单已于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4日在常州市水利局网站公示,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希望各节水型机关和节水型单位进一步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各级党政机关要做好带头和表率作用,积极争取在本地区率先建成节水型机关。各辖市、区水利局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总结、推广节水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推进省、市、县三级节水型机关和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 附件:1.2020年度常州市节水型机关名单 常州市水利局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