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废止《常州市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期间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26-0002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市人社局:稳岗就业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26〕10号
产生日期:2026-02-13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6-02-13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废止《常州市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期间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废止《常州市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期间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常人社发〔2026〕10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

常州市人社局决定废止《常州市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期间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16〕105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在本通知实施前见习单位已为就业见习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可继续按规定的社保基数和费率参保至见习期结束(最晚至2026年6月底)。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