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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供销总社党委关于朱秋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常供委〔2016〕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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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党(总)支部、市总社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朱秋斐同志任市总社资产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免去市总社合作指导处副处长职务; 王翡同志任市总社合作指导处副处长;免去市总社经贸处副处长职务; 李奎艳同志任市总社经贸处副处长,免去市总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书文同志任市总社组织人事处副主任科员,免去市总社经贸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王晓新同志市总社资产管理处处长(兼)职务。 中共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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