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是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产权住房,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征收决定确定的产权住房,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在住建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合法稳定住所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及公告,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农村地区自建房尚未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可以提交镇(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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