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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常州市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7日
常州市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全面做好2026年常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江苏省防范应对极端天气事件重点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常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等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牢牢把握"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统筹常州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持续深化部门协同、压实属地责任、强化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夯实防治根基,不断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围绕"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创新高地"城市定位,奋力实现"十五五"时期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良好开局。
二、防治总体形势
(一)2025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5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全年未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险(灾)情。各辖市、区及常州经开区切实压实防灾主体责任,科学谋划部署防治举措,不断健全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从严从实抓实各项防灾避险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从历年我市地质灾害险(灾)情统计数据来看,全市地质灾害呈现三大特征:一是降雨诱因性强,绝大多数地质灾害均由强降雨、持续降雨等气象因素诱发;二是空间分布集聚,灾害高发区域集中在丘陵山区一带;三是灾害类型较为单一,以小型滑坡和崩塌为主,整体灾害规模较小。
(二)地质灾害隐患现状
截至2026年4月底,全市共排查出地质灾害点74处,威胁总人数457人,威胁财产5410万元;其中重要地质灾害点13处,威胁人数240人,威胁财产2941万元。灾害点主要分布在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常州经开区等区域。
(三)气候趋势预测
根据前期大气异常特征及其演变趋势,预计我市今年汛期(6–8月)气候状况总体偏差。预计降水量为640~700毫米,较常年偏多1~2成;梅雨量为250~290毫米,接近常年;影响我市的台风个数为2~3个,其中1个影响较重。
(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结合我市地质环境背景、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征和工程建设活动影响等因素综合分析,预计2026年我市地质灾害总体趋势与常年相比基本持平。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汛期持续降水、梅雨、台风等天气时段,防灾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三、重点防范区域和时段
(一)重点防范区
1.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等地的低山丘陵是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
2.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灾害重点防治区。市区属于苏锡常区域性地面沉降区,是我市地面沉降灾害重点防治区。武进区、常州经开区是地裂缝灾害重点防治区。
3.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区。常州经开区戚墅堰街道东部~横林、芙蓉南部,武进区嘉泽镇等地的隐伏岩溶区;溧阳市社渚镇、上黄镇、溧城街道,金坛区儒林镇、薛埠镇、直溪镇以及钟楼区邹区镇等地的地下采空区,是我市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
(二)重点防范时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灾害性天气密切相关,6月至8月汛期以及非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期间是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范期。非汛期强降雨、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时段,也应重点关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活动以全建设周期为重点防范期。
(三)重点防范对象
地质灾害点、不稳定斜坡和通过1:1万精细调查划定的重要区段,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人口聚集区,农村房前屋后切坡,在建公路、铁路、水利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交通干线沿线、宗教场所、旅游景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区域等,均属重点防范对象。
四、防治重点工作
(一)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识别工作
各地要充分用好1:1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成果,在前期开展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基础上,聚焦重点防范区域和重点防范对象,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扎实做好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逐点逐段落实防灾责任。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与气象、应急、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常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常政办发〔2017〕58号)要求,认真组织本行业、本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开展更高精度的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探索地质灾害精细化防治工作路径。
(二)健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各地要及时将新发现的灾害点纳入群测群防网,及时更新防灾监测和预警责任人等防灾信息。每个地质灾害点均应落实群测群防员,规范"两卡一案"发放,检查完善警示牌、围挡措施等。要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模型研究,提高地质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的时空精度。加大地质灾害监测站点建设力度,加强监测站点日常巡检和维护,提升设备在线率和监测预警数据质量,逐步实现多源监测数据统一平台管理。充分用好地灾智防信息平台和专业监测设备装备,继续发挥基层技术人员和骨干群众的作用,筑牢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和群测群防体系深度融合的基础。采用水准测量、遥感、连续监测、分层标监测等先进技术常态化开展地面沉降和地下水位动态监测,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地下水行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三)抓实关键时段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全面落实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等防灾保障储备工作,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及"零报告"等工作制度,扎实做好主汛期、台风、强降雨、低温雨雪等关键时段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健全突发险情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处置上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强化专业技术支撑,推动防灾专家和技术力量下沉前置、驻点包片,全面夯实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保障能力。聚焦丘陵山区、集镇、景区景点、学校、医院、敬老院等人口密集区域,紧盯在建工地、临坡临崖等风险重点地段,常态化抓实隐患防范管控。要特别关注老弱病残独等特殊群体及外来流动人员,严格落实"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科学稳妥高效处置各类地质灾害险(灾)情。
(四)加强地质灾害源头防控与区域评估管理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管理,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防范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隐患。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拓宽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覆盖范围与适用对象,全力提升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深度。严格落实区域评估成果动态更新机制,对到期评估成果及时开展修编、更新及上线录入工作,统一纳入"常州市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查询服务"系统,实现成果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源头管控效能,严控项目选址风险,城镇开发、重大工程建设等项目选址优先避让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确实无法避让的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或预防地质灾害风险。
(五)统筹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坚持"宜防则防、宜搬则搬、宜治则治"的原则,有序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消减地质灾害点存量。紧密结合城市更新、危房改造、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针对不具备搬迁条件的灾害点,科学有序实施专项工程治理。对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灾害点,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排危除险措施。从严抓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全流程监督管理,严把工程建设质量与施工进度,确保项目尽早投用发挥防灾实效。常态化开展已完工治理项目复查核验,健全长效动态监管机制,持续巩固治理成效。严格落实避险搬迁后续管控举措,全面拆除搬迁区域原有旧房住宅,严防群众回迁居住,守住防灾安全底线。
(六)抓实双控体系建设强化科技智慧防灾
聚焦地质灾害防治精细化、智慧化转型,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控体系建设与科技赋能落地应用。以1∶1万地质灾害精细调查工作为基础,结合各地实际建设"灾害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示范区,精准落实差异化防控举措,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防控模式,推动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从单一灾害点管控向精细化双控管理转型。深度深化科技赋能防灾建设,积极推广实景三维、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全面赋能地质灾害排查巡查、险情速报、防御响应、风险预警等全流程工作,畅通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工作链路,全面提升全市地质灾害智慧防治和精细化管控能力。
(七)全面提升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强化分层分类培训,适时组织基层党政干部、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围绕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重点内容,提升常态化与极端天气下的防范应对水平。开展极端条件下的临灾避险演练,强化指令精准传达与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基层应急避险自救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及市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细化完善工作分工,切实压紧压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凝聚工作合力,全力保障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强化全程监管
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调查等工作。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健全完善资金使用与绩效管理机制,严控资金运行风险,保障资金规范安全、发挥实效。
(三)加强日常管控,严格制度执行
各地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常态化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群测群防、灾害点认定与核销、资质管理、工程治理、信息报送、预警预报、应急响应等工作。紧盯汛期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值班值守、驻点包片、汛期"零报告"等工作纪律,确保各项防灾举措落地见效。
附表:1.常州市2026年度地质灾害风险清单
2.常州市2026年度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计划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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