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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AI智能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安全韧性的重要论述,统筹指导常州市城市抗震防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未来地震灾害影响,构建和谐、安全的韧性城市,现将《常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全文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按程序审查发布。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6年6月27日前,以邮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通信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B座二楼常州市住建局设计处

传 真:85682100 电 话:85682083

电子邮箱:992896960@qq.com

附件:1.《常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

2.《常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25—2035年)》编制说明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8日


常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25—2035年)

(征求意见稿)

为统筹指导常州市城市抗震防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未来地震灾害影响,通过实施预防和应急保障对策,为常州市城市用地布局优化、城市更新改造、建筑房屋抗震加固提供依据,为地震应急救灾工作提供基础设施保障和支撑,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同时,维持城市功能,提高常州市的抗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构建和谐、安全的韧性城市,编制《常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25—2035年)》。

一、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安全韧性的重要论述以及对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紧紧围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重要理念,强调风险源头管控与综合治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构建覆盖全灾种、全过程、全方位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建设,增强常州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市辖区,包括金坛区、武进区(含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新北区、天宁区和钟楼区。其中,重点研究范围为《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即常州主城区和金坛城区,面积约489平方千米。

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其中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基准年为2024年。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统筹指导常州市城市抗震防灾工作,实施抗震预防和应急保障对策,维持城市应急功能,提高城市防灾能力,最大限度保护生命安全,减轻地震灾害经济损失,维护城市的重要功能不中断,确保灾后快速恢复重建,支撑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

2.防御目标

当遭受小震影响时,城市功能正常,建设工程一般不发生破坏。

当遭受中震影响时,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设施基本正常,一般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破坏但基本不影响城市整体功能,重要工矿企业能很快恢复生产或运营。

当遭受大震影响时,城市功能基本不瘫痪,要害系统、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工程设施不遭受严重破坏,无重大人员伤亡,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当遭受特大地震时,区域重大协调救援、救灾物资运输活动和对外远程疏散可实施。

二、城市抗震防灾空间布局与韧性提升

(一)城市防灾空间格局

规划形成"两级、六片、多带、成网"的防灾空间格局。

两级:城市防灾分区分为2个层次;六片:6个一级分区(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武进区、金坛区、经开区);多带:沪蓉高速、京杭大运河、沪武高速、江宜高速、阜溧高速等防灾隔离带,构成城市的骨干救灾轴和救灾快速通道;成网:与防灾分区、防灾救灾设施等衔接的救灾干道和疏散主干道组成城市救灾骨干网。

(二)防灾分区布局与资源配置

规划常州市中心城区共划分一级分区6个、二级分区53个。针对两级防灾分区要保障的抗震救灾功能,结合各级防灾分区对防灾空间和应急救灾资源的需求,制定城市防灾空间资源配置策略,实现城市防灾减灾功能。

表1城市防灾空间资源配置策略

分级

一级防灾分区

二级防灾分区

避震疏散

依托长期避难场所

依托长期、短期避难场所

交通保障

以救灾干道为主干,保障分中心疏散场所可达

由疏散主干道、疏散次干道交互连通,保障城市长期、短期避难场所可达

供水保障

具备应对特大震情况下的供水保障预案和对策

根据长期、短期避难场所分布,考虑社区分布和疏散要求,具备应对大震和中震情况下的供水预案和对策

供电保障

具备应对特大震情况下有供电需求的机构的有效供电,结合长期避难场所建设配置应急供(发)电设施或设备

具备应对大震和中震情况下的供电预案和对策。通过紧急修复满足基本用电需求

医疗卫生保障

保障特大震下的紧急医疗用地,与分中心疏散场所相对应,规划安排医疗保障措施,通常可安排三级医院作为对口救援

保障灾害发生时的紧急医疗,与大型固定疏散场所相对应,规划安排对口医疗救援对策,通常可安排二级和三级医院作为对口救援

消防保障

通过一级防灾分区界限防止地震次生火灾的蔓延,区内如产生次生火灾可有效灭火

通过二级防灾分区界限防止地震次生火灾的蔓延,区内如产生次生火灾可有效灭火

防灾救援

市区政府指挥、可调用及外来救援力量的防灾救援紧急用地

区、街道级政府指挥,消防、公安对口救援对策

物资保障

物资保障方案,物资紧急储藏用地,物资运输和分发对策

(三)防灾空间抗震韧性评估与提升

充分考虑城市防灾分区空间特征,从地震危险性、抗震健壮性、避震有效性、震后恢复性四方面进行城市二级防灾分区韧性能力评估。53个二级防灾分区中,高韧性区3个,较高韧性区26个,中等韧性区21个,较低韧性分区3个。3个高韧性分区中,1个位于新北区,2个位于武进区。3个较低韧性分区中,1个位于金坛区,2个位于武进区(含经开区)。

3个较低韧性分区薄弱因素主要为抗震不利地带、地震地质灾害、次生火灾危险性、建筑物抗震能力、开敞空间、人均避难面积、避难场所可达性、医疗保障能力。针对较低韧性分区的薄弱指标情况,分别从不同方面制定提升分区抗震韧性的策略,详见下表。

表2较低韧性防灾分区的抗震韧性提升策略一览表

序号

抗震韧性提升策略

分区名称

JT-02

JK-02

JK-04

1

采用整体性较好的结构体系,减轻砂土液化/断裂带等不利影响

2

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

3

加强对地震次生火灾源的管理

4

加强抗震薄弱区改造

5

加强对弱势群体的灾害救助及安置

6

增加公园绿地等,提升开敞空间的面积

7

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提升安置能力

8

增设消防站,提升消防5min覆盖率

9

加强社区医疗建设,提高医疗保障能力

10

合理布局应急救援,提升应急医疗服务能力

三、城市用地抗震防灾适宜性

综合考虑工程地质、用地抗震防灾类型、地基土地震效应、抗震地段类别等因素,将常州市城市用地抗震适宜性分为三大类,四个小类,分别为适宜区较适宜区S-01、较适宜区S-02、有条件适宜区,详见下表。

表3常州市建设用地防灾适宜性分区

类别

亚类及代号

地域分布

规划建设的适宜性及建议对策

适宜区

/

主要位于金坛区、武进区及新北区。

适宜建设各类建构筑物

较适宜区

S-01

主要包括特殊类岩土(砂土和软土)灾害低易发区。中心城区大部分建设用地位于该区。

适宜建设各类建构筑物

S-02

包括地质灾害易发区中等易发区、场地液化中等及以上等级液化区域,地面坡度达到20%以上等区域。

较适宜建设各类建构筑物。对于特别重要的设施,宜考虑八度液化及地灾的设防措施。

有条件适宜区

/

主要位于金坛区的白茅线、天宁区的环山路、范家村;武进区横前线、阳光山坡、凤凰山盆景公园、毗陵大道、白鹭洲等;新北区的龙腾线;以及化工安全影响范围。

宜进行先期的地质灾害评估,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避让或者工程治理,危险性较低时可以按照较适宜用地规定执行。

四、建筑抗震防灾与韧性提升

(一)重要建筑抗震防灾

根据重要建筑抗震保障分级原则,确定常州市重要建筑抗震保障分级。其中,市级主要政府机构和供电、通信等应急保障部门建筑27处,6处I级保障、21处II级保障。

I级、Ⅱ级保障建筑应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要求进行抗震设防;I级保障建筑应确保震后建筑物功能基本不中断以及内部重要设备的抗震救灾功能正常运转,Ⅱ级保障建筑应确保震时应急救灾功能灾后能够迅速恢复。规划对常州市2012年以前建造的重要建筑开展抗震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排查结果组织抗震鉴定;其中Ⅰ级重要建筑需在近期内优先完成,Ⅱ级重要建筑宜在近期逐步推进。经鉴定不满足抗震要求的建筑,应及时采取加固或韧性提升措施,切实保障建筑地震安全。

(二)学校建筑抗震防灾

按照保障分级原则,学校建筑保障级别为Ⅱ级保障建筑。规划对1992年及之前建造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的学校建筑以及抗震性能评估为一般的学校建筑进行全面抗震排查或鉴定,根据结果进行加固。远期对其他现存学校建筑逐步开展抗震排查或鉴定。

(三)一般建筑抗震防灾

根据建筑普查、风险普查数据分析评价一般建筑抗震性能,结合城中村分布,评估得出常州市现存集中连片的房屋抗震薄弱区320处,占地面积约20.87平方千米。

按照房屋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有加固价值和无需加固限期拆除改造的范围和措施,并在考虑居民生活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提出综合抗震治理的策略和对策。

(四)历史文保建筑抗震防灾与保护

基于常州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和历史建筑专项体检的资料,对规划范围内112处历史文保建筑进行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优先对较高风险历史文保建筑制定抗震防灾保护计划。

五、基础设施抗震防灾与韧性提升

开展供水、燃气、交通、医疗、消防、物资系统的抗震性能评价及应急保障分级,提出各系统的空间韧性保障、工程韧性和管理韧性提升策略。

(一)供水系统

根据《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GB/T 51327)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功能保障分级原则对供水系统设施进行分级,确定市辖区供水系统的应急功能保障对象。I级为6座取水设施和10座公共水厂;II级为3座工业水厂和15座增压泵站。

(二)燃气系统

根据《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GB/T 51327)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功能保障分级原则对燃气系统设施进行分级,确定市辖区燃气系统的应急功能保障对象。I级为燃气门站、(超)高高压调压站、高中压调压站、天然气气源供应主干管线、燃气调度中心;II级为加气站、超高压和高压燃气管线;III级为除I、II级以外的,为避难和应急救援提供应急保障的燃气设施,包括中压及低压管道等。

(三)交通系统

根据《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GB/T 51327)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功能保障分级原则对交通系统设施进行分级,确定市辖区交通系统的应急功能保障对象。I级为城市救灾干道、机场、铁路客运站、港口枢纽;II级为城市疏散主干道、铁路货运站、汽车站等;III级为除I、II级以外的,为避难生活和应急救援提供应急保障的交通设施:包括满足疏散次干道技术指标要求的其他干路,满足避震一般疏散通道技术指标要求的城市支路及小区内部道路。

(四)医疗系统

根据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功能保障分级原则对医疗系统设施进行分级,确定市辖区医疗系统的应急功能保障对象。I级为承担一级防灾分区内震后应急医疗救援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城市级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城市中心血站。Ⅱ级为承担二级防灾分区内震后应急医疗救援的门诊、医技、住院用房;县区级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Ⅲ级为除I级、Ⅱ级以外的医疗建筑和设施。

(五)消防系统

根据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功能保障分级原则对消防系统设施进行分级,确定市辖区消防系统的应急功能保障级别对象。I级为承担震后主要综合救援任务的战勤保障消防站、特勤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Ⅱ级为二级普通消防站;Ⅲ级为除I级、Ⅱ级以外的消防设施。

(六)物资系统

根据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功能保障分级原则对物资储备系统设施进行分级,确定市辖区物资储备系统的应急功能保障对象。I级为承担全市和一级防灾分区震后物资供应的建筑;Ⅱ级为承担二级防灾分区震后物资供应的建筑;Ⅲ级为除I、Ⅱ级以外的应急物资储备设施。

六、城市地震次生灾害防御与管控

(一)地震次生火灾防御与管控

1.房屋抗震薄弱区改造:老城区改造考虑防御地震次生火灾,将抗震、消防等要求纳入更新规划一并实施,减少后期的重复建设。

2.燃气设施及管网的监管:加快燃气老旧管网改造,加强管网节点监测和储备站监测工作

3.油库、加油加气加氢站的监管:建立和完善油库、加油加气加氢站的防火制度,落实具体措施。

4.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和高层建筑的管理:对存量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建娱乐场所,应集中进行消防安全整治,消除现有火灾隐患,并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新建的要严格按有关防火规范,满足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灭火设备等相关技术要求。

5.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内容应包括救援行动计划以及救援物资准备。

(二)地震次生水灾防治

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开展加固改造:严格防洪工程选址,尽量避开地层构造复杂、有活动断层地段和大滑坡体地区,并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对防洪堤以及防洪闸、涵闸等进行抗震设防。对有风险的工程及时进行抗震加固。

1.加强工情监测:当发生次生水灾时,向沿岸发出预警,确保在河堤、滩内从事生产等活动的人员及时撤离,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镇、街道防指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

2.完善防御抢险体系:加强沿江(包括录安洲)堤防和穿堤建筑物的巡查,对于骨干河道沿线存在的基础不牢、堤身单薄等险工隐患段进行加固防护。提前统筹储备足量防洪护堤抢险器材、应急救灾物资及水域打捞设备。

(三)地震次生地质灾害防治

1.建设活动的抗震设防: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避开地震断裂带和抗震性能较差的地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的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2.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以及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四大体系建设,构建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新机制,推进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和风险普查,加强地质灾害源头管控。

3.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隐患点进行调查,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实施的原则,全面消减地质灾害隐患存量,降低地质灾害风险程度。稳步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对不宜采取工程治理的,实行主动避让和异地搬迁;确实不能避开的,必须采取安全防治措施。

4.地震后地质灾害排查:地震发生后,要及时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调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治理措施,比如挡墙、抗滑桩、锚杆、支撑工程、排水、减荷反压、护坡、改善岩土性质等措施,使之不再继续向破坏的方向发展。

七、应急避难疏散布局规划

(一)应急避难场所规划

市辖区共规划长期避难场所56处,其中中心城区40处,镇村16处。市辖区共规划短期避难场所80处,其中中心城区61处,镇村19处。

利用中小学、公共绿地、体育活动场地、停车场、综合车场及职业教育学校、空地等,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1千米、步行大约10~15分钟可到达的原则设置紧急避难场所,建议用地规模不宜小于0.2公顷。同时,充分考虑老年人等特殊照顾群体的避难需求,各片区根据特殊照顾群体规模和空间分布,局部加密布置室内型紧急避难场所,并健全配套服务设施并提高其建设标准,完善场所内安全措施和无障碍设计。

(二)应急通道规划

构建陆上、空中和水上立体式疏散通道,形成相互贯通的网状格局,构建多途径、多线路的应急通道体系。

1.陆上应急通道:依托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等形成应急救援通道,具体包括救灾干道、疏散主通道、疏散次通道。

2.空中应急通道:在长期避难场所建设直升机停机坪,通过直升机建立与常州奔牛国际机场、新北通用机场、武进通用机场、金坛茅山通用机场和常州经开区通用机场联系的空中避难疏散通道。

3.水上应急通道:依托骨干水系建设水上应急救灾通道,以满足部分大宗物资的运输以及路上交通暂时难以到达的地方应急救灾支援的需要。

在完善常州市内应急避难疏散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考虑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协同,推动区域防灾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共享。

八、"平急两用"与灾后应急保障

(一)公共基础设施"平急两用"

常州市"平急两用"应用场景规划涉及的公共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综合医院及其医疗服务体系、体育场馆及展览馆等公共设施、学校、旅游居住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仓储物流设施、粮库等;"平时"提供公共服务功能,"急时"转为提供应急医疗、避难疏散、应急物资保障等功能。

(二)灾后应急救援

按照《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函〔2025〕102号)相关要求,由市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以及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根据《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函〔2025〕102号),地震灾害按其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相应的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应急响应级别最高;并分别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指挥、组织、协调抗震救灾工作。

震后过渡安置点的选址应考虑灾后重建规划要求,尽量不占用农田和近期建设用地,优先利用现有的公共绿地、广场、操场、空地和公园等设施,并能够避险防灾、及时疏散;同时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液化、震陷、崩塌、滑坡等不利场地地段,避开水源保护区,避开危险源。

九、近期抗震防灾建设

(一)城市防灾空间韧性能力建设

结合城市和基础设施更新规划建设,逐步提升JT-02分区、JK-02分区和JK-04分区等3处较低韧性防灾分区的抗震韧性能力,从减轻抗震不利地带影响、加强地震地质灾害监测、加强次生火灾管理、加强抗震薄弱区改造、增加开敞空间面积、优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布局、提高医疗保障能力等方向提高城市防灾空间韧性建设水平。

(二)建筑抗震韧性提升

对抗震性能一般的重要建筑或2012年以前建设的I级重要建筑组织抗震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排查结果开展抗震鉴定。

对抗震性能一般或1992年之前建设的学校建筑制订抗震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逐年开展抗震隐患排查工作,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及时进行鉴定。

结合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计划,加强对抗震薄弱区抗震加固改造工作的指导;结合既有建筑专项体检结果,对于鉴定为C、D级的建筑以及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及以前建设的老旧房屋、砖木结构住宅和空斗墙房屋,基于其未来用途明确改造方式,指导抗震加固改造工作的开展。

对风险较高的历史建筑制定抗震防灾保护计划。

(三)城市基础设施韧性提升

1.供水系统:结合城市更新、供水系统整修、城市道路改造等,加强对市区老旧管网改造。对礼河水厂开展抗震隐患排查工作,视排查结果组织抗震鉴定及加固工作。结合近期应急避难场所的提升改造工程,落实供水系统配套设施,建设相应的应急供水管线和应急供水水池。供水公司按照每2万人不少于1辆的标准配备应急供水车。

2.燃气系统:对"带病运行"管道和老旧管道,尤其是运行20年以上管道进行全面整治;按照城市生命线提升相关要求,对燃气系统薄弱设施增设智能物联感知设备,严格监测较大风险或特殊地带管道的运行状态;燃气公司应制定燃气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减少震后爆炸、火灾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人员伤亡。

3.交通系统:对位于救灾干道上的服役期超过30年的桥梁安排抗震鉴定,不满足要求时应安排抗震加固工作或拆除重建。对救灾干道和疏散主干道,按照疏散道路宽度要求进行检查,如果道路宽度不能满足要求,则采取拓宽道路或提高道路两侧建筑抗震性能等措施来保证震后道路的有效通行宽度。对于房屋薄弱地区和次生灾害严重区域打通消防通道,保证震后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能够通达。配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进行交通系统配套设施建设。

4.医疗系统:对9处现状Ⅰ级保障医院中建设年代为2010年以前的主要建筑进行抗震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排查结果安排抗震鉴定工作;对配电柜、药房货架、实验仪器、手术设备及管线等非结构构件加强连接措施,推进应急组织体系、预案体系、救援队伍、信息化、装备储备建设。适度增加医疗资源总量,优化城乡区域资源配置,完善城市应急医疗救援网络。

5.消防系统:对潜在次生火灾严重区域的2座现状消防站,针对性地加强震后救灾能力提升。加强老旧房屋薄弱区、人员密集场所、物资仓库等易发次生灾害地区的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加强中心城区周边重点保障消防站的建设。衔接消防专项规划,近期新建(移建)21座消防站。

6.物资系统: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及设施设备建设。依据国防减救办发〔2024〕13号文,通过新建、改扩建及租赁等方式,加强各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力争实现多灾易灾地区乡镇级储备库(点)全覆盖。强化应急物资实物储备,依据国防减救办发〔2024〕13号文,合理配置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等多种储备模式,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储备体系。

(四)地震次生灾害防御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并监督全市地震次生火灾高风险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或存储企业、大型油库、新材料产业园等完善地震次生火灾的应急体系。水利部门协调监督相关单位强化次生水灾防御抢险措施,提升次生水灾防御能力;对于骨干河道沿线存在的基础不牢、堤身单薄、标高不够等险工隐患段,加快实施薄弱环节改造。

(五)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以辖区为责任单位,重点推进3处规划新增长期避难场所建设,将现状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武进区政府及武进市民广场-文慧园-武进法治文化园、鹅颈湾公园改造为避难场所;对现状28处避难场所配套设施进行提升,完善功能区设置,并配备保障其基本功能需要的设施设备及物资,完善应急供电、应急供水等功能及标志标识。

十、规划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

落实《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函〔2025〕102号)相关要求。市资规、住建、地震、应急等主管部门应会同发改委等部门参与工程建设过程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协调抗震防灾规划的实施。各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等属地政府应依据本规划,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各自辖区内的规划实施工作。

(二)政策保障

健全防灾配套法规制度。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完善必要的地方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强化规划衔接协调,将抗震防灾要求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结合常州实际,制定完善地方抗震技术标准体系、相关技术导则、应用规范等。

(三)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等决策部署,加大事前预防基础性、战略性建设项目投入。加大巨灾保险等多元化投入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多层次灾害事故保险体系建设,完善灾害风险分散机制。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建立抗震防灾资金专项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

(四)管理保障

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加大对抗震防灾科学研究的支持,建立城市抗震防灾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组建常州市抗震防灾专家委员会。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抗震防灾宣传教育体系,面向全社会组织实施宣传普及抗震防灾知识。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定期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应急演练,加强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


《常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25—2035年)》

编制说明

为统筹指导常州市城市抗震防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未来地震灾害影响,通过实施预防和应急保障对策,为常州市城市用地布局优化、城市更新改造、建筑房屋抗震加固提供依据,为地震应急救灾工作提供基础设施保障和支撑,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同时,维持城市功能,提高常州市的抗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构建和谐、安全的韧性城市,市住建局组织编制了《常州市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该《规划》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江苏省委及常州市委关于城市安全发展、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地震灾害风险,抢抓韧性城市建设发展机遇,系统谋划未来十年城市抗震防灾的目标任务与实施路径,全力构建覆盖全灾种、全过程、全方位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特编制本规划,以统筹指导常州市城市抗震防灾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修订版);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4号);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2011年修正版);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2007);

《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常州市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2023—2035年)》;

《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

《常州市防震减灾实施细则》(常政规〔2013〕1号)。

三、主要内容

本《规划》内容涵盖规划总则、城市抗震防灾空间布局与韧性提升、建筑与基础设施抗震防灾、次生灾害防御、应急避难疏散、平急两用与灾后保障、近期建设任务及实施保障等,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明确规划总则与总体要求。《规划》确立了"以人民为中心、防抗避救相结合、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资源整合近远结合"的规划原则。规划范围为市辖区,总面积约2849平方千米;重点研究范围为中心城区,面积约489平方千米。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期限为2025年至2035年,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总体目标是统筹指导抗震防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影响,支撑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防御目标分为四级,明确不同强度地震影响下的城市功能保障要求。

(二)构建城市防灾空间格局与韧性提升体系。《规划》提出构建"两级、六片、多带、成网"的城市防灾空间格局,划分6个一级防灾分区和53个二级防灾分区,并针对不同分区配置差异化应急资源。对53个二级防灾分区进行了抗震韧性评估,识别出3个较低韧性分区(JT-02、JK-02、JK-04),并分别从减轻抗震不利地带影响、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加强次生火灾管理、增加开敞空间、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提高医疗保障能力等方面制定了专项韧性提升策略。

(三)部署建筑与基础设施抗震防灾任务。《规划》围绕五大核心维度部署重点任务:一是建筑抗震防灾,对重要建筑、学校建筑、一般建筑及历史文保建筑进行分级保障与分类施策。开展老旧建筑抗震隐患排查与鉴定,对不满足要求的及时加固或改造;二是基础设施韧性提升,对供水、燃气、交通、医疗、消防、物资六大生命线系统进行抗震性能评价与应急功能保障分级,明确各级设施的空间韧性保障、工程韧性提升和管理韧性提升要求;三是城市用地抗震适宜性评价,将建设用地划分为适宜区、较适宜区(S-01、S-02)、有条件适宜区,并提出相应的规划建设建议与对策;四是次生灾害防御与管控,系统部署地震次生火灾、次生水灾及次生地质灾害的防御措施与风险管理要求。

(四)规划应急避难疏散体系与"平急两用"机制。《规划》设置长期避难场所56处、短期避难场所80处,构建陆、空、水立体应急疏散通道网络。明确综合医院、体育场馆、学校等公共基础设施"平急两用"转换功能,提升灾时应急保障能力。明确灾后应急救援响应机制与过渡安置点选址要求。

(五)制定近期建设计划与规划实施保障。《规划》明确了近期(至2030年)在提升较低韧性分区能力、建筑抗震加固、基础设施韧性提升、次生灾害防御及避难场所建设等方面的重点任务。从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管理保障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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